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洲猪瘟期间临时性冻猪肉经营性储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8-12-18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临时性冻猪肉经营性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甬商务秩序函〔2018135)文件要求,按照竞价方式确认储备企业的原则,经企业申报、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初审上报、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查验资料并审核、网上公示、综合评估等程序,确定宁波安和达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宁波甬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食品有限公司、宁波万力食品有限公司、象山恒富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米特贝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非洲猪瘟期间临时性冻猪肉经营性储备承储单位,储备期4个月。储备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本次下达临时性冻猪肉经营性储备任务是为应对非洲猪瘟期间猪肉市场波动、缓解市场供应压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储备工作,及时通知企业开展储备工作任务,并通知承储企业于1026日前到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签订储备协议。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储备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储备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杨辉,电话:87178003,传真:87342761

 

附件:非洲猪瘟期间临时性冻猪肉经营性储备任务分配表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81022